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已经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
交通事故无过错赔偿的意思指的是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规定体现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应该予以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第76条第一款关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规定体现了两种归责原则: (1)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予以归责,即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予以归责,同时适用过失相抵。(原则上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同时存在两种例外:一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二是非机动车故意造成损害,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出交通事故一方无力赔偿的,如车辆购买了保险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进行赔偿,通常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