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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传票上的日期、时间,如果他没有按时间到达,自然属于自动撤诉处理。这和那个庭那个法官审理没有关系。当然,既然法院已经决定恢复审理,你应当...
开庭后公诉案件不可以撤回起诉,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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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回起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后,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撤案。民事案件立案后,在判决下达之前都可以撤案。刑事案件撤案的特殊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第一种是立案后发现弄错嫌疑人、或者经证实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第二种是立案后嫌疑人死亡;第三种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第四种是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第五种是获得特赦令免除刑罚;第六种是等自诉案件,被害人没有起诉或者撤回起诉。第三种情况实践中很少见。刑事犯罪也是有追诉期限的,超期将不再追究。“追诉期限”是指: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的,经过了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经过20年。民事案件立案后,原告有权在判决下达之前申请撤诉,除了涉及国家或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之外,均会允许。
离婚的时候有2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进行诉讼离婚是需要法院立案开庭审理的,那么要是起诉离婚开庭日期定了,想私了怎么办?司法实践中,对开庭日期确定后想私了的,通常会通过撤诉来处理。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离婚案件中的撤诉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原告一方自己主动撤诉以及视为撤诉。其中,在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要是无故缺席或者不参加庭审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可按照原告撤诉来处理,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需要由原告承担,不过却可以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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