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只限于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形,撤销机关是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 2、法律保护妇女的权益,妇女在社会的地位中往往处于弱势,法律...
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第一,因受到胁迫结婚的,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第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如果没有告知的话,另一方可以在知道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同时,无过错方,是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
可撤销的婚姻是: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形式的婚姻都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3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