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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清算比例是多少?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事故,100%全额支付。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
1、先在工商24小时内上报劳动局工伤科; 2、劳动局进行资料填写,审查,等待工伤鉴定; 3、病情稳定后,可行动时,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时间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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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对于报销完工伤保险的差额部分,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支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而导致工伤保险报销比例降低的,则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以下内容就是关于工伤保险部分报销吗,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治疗费由工伤基金支付。一般情况下,工伤治疗中一些费用工伤基金不予报销,主要原因是超过工伤基本药品目录用药,也就是超范围用药。如果是急诊或急救需要,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工伤基金可以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后,用工单位基本上不再负担工伤人员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精神,用工单位也没有义务再负担工伤人员的治疗费用。但是,工伤者在住院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超范围用药的情况。如果是工伤人员和家属在已知是自费情况下并签字认可的,只能是自己承担。如果工伤人员和家属不知情,医院没有告知,可以找医院解决。 不过,也可以同单位协商,一些单位出于人道考虑,通常会给工伤人员酌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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