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发生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除外。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
1、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亏损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除非对公司亏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的利润或亏损的承担方式,经济法有相关规定,在合股时签订的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摊,出资比例不能明确划分的,由各股东平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9人已浏览
1,010人已浏览
4,300人已浏览
5,6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