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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以下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以下材料:(1)盖章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屋编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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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1)携带文件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携带一定的钞票和相应的证件,那么需要哪些证件呢?以下是办理房产证所需的证件。一、业主有效身份证一张;二、已公证的房地产交易合同原件(此处为无抵押业主);三、交易购房发票及付款证明(无抵押业主);四、已公证的抵押合同(抵押业主);五、契税及办证费。(2)办理流程房屋产权证的流程也很简单,一般流程是先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抵押业主),将办理证明材料交给工作人员;然后领取《收款记录单》,向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和契税,最后将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给销售部工作人员;三步完成。(3)注意事项我们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要注意几点。一、房产竣工入伙后可办理产权证;二、必须由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三、抵押业主的房产证由抵押银行领取;四、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房款总额的0.15%加5元;五、房产证办完前,业主如更改联系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买方承担。
1、产权人需准备资料: 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购房发票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年满十八岁以下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契税发票上报联;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第二联。 2、开发公司需准备资料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商品房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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