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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无证处理。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不扣证件只罚款,额度在200-2021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里的规定如下: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
一、超载的判断准则 1.行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出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12分; 2.行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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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当事人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损坏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损失、车辆救援费用;因车辆损失或者无法修复,购买交通事故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客运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不能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造成的合理停机损失。
非运营车拉客出了事故,一般需要自己处理。如车辆在脱保期间发生全车被盗被抢,倾覆、碰撞,和己方全责的追尾等保险事故时不能将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需由自己承担。在事故责任认定完毕之后,交警还将会对脱审车辆做出相应的处罚。车辆脱审可以进行补审,但是要进行处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扣3分,年审时携带行驶证、交强险副本、处理完违章,到当地车管所可以进行年审。
第一,地方性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无证经营的“黑车”已设定行政处罚的,各地应当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涉嫌无证经营出租汽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是责令停止经营活动;二是向与无证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三是进入无证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是查阅、复制、扣押与无证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五是扣押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出租汽车等。 第三,未制订《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件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无证经营行为较轻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车辆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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