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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为此,国家...
目前如果土地确权与承包亩数不符的话,具体来说土地确权是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发包面积和实际经营面积共同登记的,如果发现与实际亩数不相符的,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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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单位用地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证、帐、地不相符问题,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关于土地承包中地亩数不符规定,对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证、帐、地不相符的承包地,应以这次土地确权实测的承包地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为依据,确认农户承包经营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并对原有土地承包信息以附录备注形式登载入土地经营权登记簿。
现在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按承包合同面积和实地测量面积共同登记的。如果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委会、乡级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需要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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