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
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2、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3、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
拖欠货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可以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的基准利率,参照逾期罚息利率的计算。很多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拖欠货款,会产生一定的逾期利息,通常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规定。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如果施工方使用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息。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6、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一般实践中都约定保修期满,无息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1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