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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1.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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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95条第1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规定,如果所涉及的财产和自己的收入数额差距达到30万元以上的话,就会进行立案侦查的。因为这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话,很有可能就涉及到贪污受贿等这些严重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公检机关肯定是要对这些巨额财产的来源进行侦查的。
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收入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支付的各种补贴、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金额应当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应扣除合法收入,只计算差额。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核实属实,则应视为本人的合法收入;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合法的,应当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密切相关。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贪污罪、受贿罪,没有得到证实。但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有其自身的犯罪构成。首先,贪污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大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管理公共财产的其他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犯罪客观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行为人不能说明,司法机关不能查明其来源。也就是说,行为人拥有的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可能来自贪污、受贿、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行为,不影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予以认定,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罚;差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其差额部分仍属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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