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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法贩卖数量为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1、烟草法贩卖数量为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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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产品零售业务,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情节较严重者应追究刑事责任。无烟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产品零售业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令停止经营烟草产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未经批准销售香烟是非法经营的行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数额较大的涉嫌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涉及到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十八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投机倒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条走私烟草专卖品,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走私烟草专卖品,数额不大,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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