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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归属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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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如果男方想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该怎么办呢?本律师结合《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做如下解答。夫妻离婚时,如果男方想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该怎么办呢?本律师结合《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做如下解答:1、二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但是,特殊情况由男方抚养。一般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特殊情况: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二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均可要求抚养,但有优先抚养情况。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即:如果父方有以上优先条件的,可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3、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问题。主要由子女定夺。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即:如果子女要求跟随父方生活,则父方可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取得抚养权?的回答。如果女方取得抚养权,孩子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但是可能会缺失父爱,如果男方取得抚养权,孩子在生活方面可能得不到很好的照顾,但是会有很好的安全感。总而言之,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照顾,孩子总会有所缺失,希望父母能够多为孩子考虑,尽量维系一个好的家庭。
离婚监护权的归属需要综合参考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平时谁照顾孩子、双方能为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来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谁享有孩子的监护权。就年龄而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孩子两岁以下,监护权由女性抚养;如果孩子8岁以上,北京6岁以上,会参考孩子的意见。所以建议你在争取孩子监护权的时候,提供孩子愿意和你一起生活的录音或者视频。 在孩子2-6岁之间,此时监护权的参考因素最多。建议你收集更多平时照顾孩子,经济条件优于对方,工作稳定性更强的证据,证明你的抚养条件优于对方。当然,法院在判断监护权时也会遵循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 如果一方有非常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比如对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对方有非常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当对方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如果能证明以上情况,也会增加抚养权给你的概率。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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