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 1、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
是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可以不去的: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询问。但是,如果证人在以下情况下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就不能出庭: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特殊职位不能离开;道路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出庭的;其他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患重病等。提起离婚诉讼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时,如果双方因财产、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最理想的办法就是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解决双方矛盾,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那么,离婚诉讼双方必须自己去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志外,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说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人也不能对相关实体权利进行处分,代理人也不能代表是否离婚。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思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