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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从上诉到开庭的时间,法律没有规定,但只要在审理期限内审结就是合法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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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适用的程序不同,审结的期限也不同。在一审程序中,如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在二审程序中,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也就是说,离婚案件一审程序中,法院一般会在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15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3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6个月。实践当中,各地方法院因为案件量的不同,审理期限有会有所不同,另外,调查取证的时间,送达时间都不算在上诉审理期限之内。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最高法院提审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离婚案件一般在上诉后三个月内结案。但仅限于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满意的二审上诉。当事人对一审离婚裁定不满意的,结案期限一般为30天,自二审立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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