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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有效期限外,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两证具同样法律效力。 2、《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凡...
按份之债有什么效力按份之债的效力是: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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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有关规定,在新办理期间,旧身份证应该具有法律效力,但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除外。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可见,只有领到新证时,才交回原证。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因此,如果旧证已过有效期,新证尚未办理完毕,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有与正式身份证相同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但是,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即可。
1、对于按份债权而言,每个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清偿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份额,不能请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对于按份债务而言,债务人只需要偿还自己份额内的债务,不需要偿还全部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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