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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人员伤亡、各方机动车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且各方机动车均在省内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符合快速处理条件。 发生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
1、哪些事故中当事人不能采用快速处理方式协商解决 1)、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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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首先你要清楚它的概念。不涉及人员伤亡、各方机动车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且各方机动车均在市内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允许自行协商处理。据市交巡警察支队相关人士介绍,发生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并填好事故现场《协议书》或文字记录材料及相关证据,在24小时内到“处理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责任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报警,由执勤交警到达现场按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处理,再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约定同一时间到“处理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有异议,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处理中心”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损。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 2、拍照。 3、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迅速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打开双闪、在适当的距离设置安全警告装置。 4、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之后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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