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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户口迁入(出)的证明,其他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
各地有各地的条件规定,不是统一的,所以你应该去原户籍地派出所咨询一下,让户籍警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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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回原籍是吧,要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户口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接收证明;然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户口本n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然,具体操作各地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
当事人及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迁移户口申请书等资料; 2,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资料及证明,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的派出所开具准许迁移证明,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时候还需要携带房产证和结婚证。 2、拿到准迁证之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迁移变动单,然后再到本地派出所划出户口。 3、到目的地户口管辖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成功,拉一本新的户口本出来。 4、到该地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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