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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没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参加开庭审理,只是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如果你们婚姻较短,法院也可以以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为由判决你们离婚,但是举证责任会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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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因此,婚姻档案存放地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同级国家档案馆。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七项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感情破裂需要有证据证明。 2、例如:家庭暴力,有小三等要有110出警记录作为证据提供法庭。钱财方面的证据,感情不和方面的证据。对待子女方面的证据。见证人出庭方面的见证证明,等。 3、分居一年以上,情节严重的,有证据证明的,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条例直接作出裁决书。 4、一般情况的感情破裂,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调解,裁定不予离婚。 5、过了裁定期限后,再次起诉的,法院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没证据可以,当事人有诉讼的权利,没有证据只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准予离婚的情形是需要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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