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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原告:XX,女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XX市人,现住XX。被告:XX,女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XX市人,现住X...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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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法律规定给原告选择管辖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多子女老人提出赡养诉讼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在自已所住地法院提起赡养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避免了某些法院因赡养诉讼审理出现困难怕麻烦而“推管辖”的情况,极大地方便与支持了老年人的赡养诉讼,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XXXX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XXXXX之母,号码:XXXXXXXXX*****00823。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地:XXXXXX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XXXX之父,联系电话:1XXXXXXXXX6****。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市人民法院具状人:2011年月日
民事诉状原告:刘XX,女,汉族,1933年10月17日出生,乡州市人,现住XX。郭XX,女,汉族,郴州人,现在住在XX。联系电话:XX。案件的原因:赡养费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每年支付原告生活费5414元,每月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生活费。2、请求被告承担原告医疗费的二分之一。护理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这是xx区人民法院的具状人:2010年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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