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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后,依法进行补办即可,不需要进行挂失。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
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 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之后并没有挂失的流程,公安机关也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挂失没有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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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以后应该多找找,能找到最好,找不到一般不用挂失,挂失也没什么作用,挂失后所丢身份证可以照样使用。如果你在异地,可以提供本人的户口本,以及居住证或暂住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最快两个月办好。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挂失。 被冒用无需担责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对此,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一、全国层面: 对于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进行异地办理。对于跨省属于一对一试点省市的,可以在试点地区办理;而对于本省内实施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则可以在省内异地办理。 公安部详解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对于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要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 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申请人需要同时交回原证。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同时,群众在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时,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为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为40元。 二、省(直辖市)层面: 今年,全国各省(直辖市)陆续实施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省内居民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领)和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可以在居住地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无需回户籍地办理。 此外,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时,需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而户籍地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效期满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张,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张。 对于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情况,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异地办理全国推行“三步走”: 1.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2.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 3. 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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