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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犯罪客体上,本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之中,因此其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具体来说,是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相关管理制度...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应有: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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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犯罪客体上,本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之中,因此其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具体来说,是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相关管理制度。对犯罪客体的界定,有助于区分本罪与其他国家秘密类罪,同时也能够清晰明确本罪的定性。 其次,在犯罪客观方面上,本罪的行为表现是要采用窃取、收买或者刺探方法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这里的“非法获取”,指的是依法不应知道的人而知道该项国家秘密,或者是依法可以知道该项国家秘密的人但未经过法定的手续而获取了该项秘密。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窃取、收买和刺探这三种方式,因此如不是采用这三种方式获取国家秘密的,就不能被评价为此罪。 再次,在犯罪主体上,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不局限于特定具有掌握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手上,而是注重对一般行为人在获取国家秘密的非法性上的惩罚为宗旨。 最后,在犯罪主观方面上,行为人的罪过形态为故意,即对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有明知。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是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国家安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主权的完整与安全。当今世界仍存在许多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因此,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而且有可能影响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此外,国家秘密还关系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全球"技术战"、"贸易战"日趋激烈的今天,获取他国秘密已成为国际科技竞争、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二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一系列保密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保密的范围、事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违反我国的保密法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窃取、刺探、收买是非法获取秘密的三种不同手段。其中窃取是秘密进行的,而刺探和收买则既可秘密进行,也可公然进行。 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直接对象是国家秘密。主观上行为人只能是出于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窃取、刺探、收买手段,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窃取、刺探、收买三种方法既可同时使用,也可采用其中二至2种。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本罪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区别:后者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是故意或过失“泄露”,而本罪则是故意去刺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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