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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
行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规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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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此,行为也是可以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先予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用,如果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申请先予执行一般没有明确规定多久执行。先予执行可以由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申请,如果法院或者相关的执行机构认为有必要执行先予执行的。以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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