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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人)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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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以上只是住宅租赁合同的一般约定,具体情况必须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租赁合同纠纷主要包括租赁合同效力的纠纷、承租人拒付租金的纠纷、租赁房屋是违章建筑的纠纷、租房质量不合格的纠纷以及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的纠纷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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