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包括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但须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前者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后者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 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
财产权是体现财产利益的一种民事权利。财产权也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重要权利。那财产权的分类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一)物权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限制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前者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民法典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截止2020年还没有。关于物权的一个问题是,占有究竟该不该规定为占有权。(二)债权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债权方面不存在民法典定主义而存在合同自由,因而债权很难分类,更无法列举。一般也不对债权加以分类。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无体财产权,从前被列入财产权。我们不用无体财产权这一概念而代之以知识产权,另立一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