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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程中公司注销,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二、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
公司如果已经注销完毕了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并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到时候自己当然就没有办法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了,如果说在这个注销期间还没有完成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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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劳动者仍可以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
在劳动仲裁递交申请后等待判决却公司注销了,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在选择相对一方主体的时候应当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申请人。
劳动仲裁立案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1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据此,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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