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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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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三、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2.按还贷能力×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继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之后,各城市都发布了相应的异地贷款办法。比如怎样提出往期的公积金,怎么样办理异地贷款手续等,那么长春的情况又是如何的呢?长春市公积金可异地贷款在A地缴存公积金,户籍在B地,可通过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但以往这种情况下并不能提取账户余额交首付。2015年10月14日,发布最新通知,进一步放宽提取政策,允许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批准后6个月内,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按照通知要求,2015年10月26日后批准的公积金异地贷款,贷款批准后6个月内且距离上一次提取时间超过12个月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提取首付款后,不允许提取当年贷款还款额,提取首付款满12个月后,可按照偿还贷款本息方式办理提取业务(只提取当年还款额,不做累计提取);已提取当年贷款还款额的,不允许提取首付款。此外,主借款人单人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首付款的,个人账户须保留2万元(含2万元)以上余额,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不得提取首付款;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组合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首付款的,组合双方账户须合计保留4万元(含4万元)以上余额,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账户合计余额不足4万元不得提取首付款(组合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首付款的只允许一个借款人和配偶共同提取)。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据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在长春缴存,在户籍所在地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这要是针对这部分职工的提取政策有了进一步的放宽。”在该政策出台前,提取账户余额交购房首付,仅限于长春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后,比如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户籍所在地在,不仅在当地能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而且贷款获批后,也可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证明材料包括:《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公积金借款合同,首付款收据,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单身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签署单身声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公积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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