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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下列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一)未成年子女; (二)直接抚养子女...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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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看望子女的,无法请探亲假,子女不在探亲假的范围内。 2、《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对子女的探望权可以中止。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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