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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省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
(一)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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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二、著名商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申请著名商标时,应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三)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提起和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一般是由省级工商局(包括部分市级工商局)认定。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如下:1、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2、申请人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15日内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30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结果及理由。4、如果申请人的申请书件有需要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通知省著名商标申请人限期补正材料。预期没有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会被退回。5、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会按照本省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做出是否给予认定的决定。认定的时间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个月。
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具体如下:一、初步判断对于那些基本符合条件、有较大可能性获得认定的企业,并为其提供申请的初步方案。二、申报材料准备 1、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行宣传及广告发布情况;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6、消费者及用户的评价或反映情况。三、正式申报 1、采取行政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司法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递交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四、需要时间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标推荐表。 3、推荐:8月,区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 4、受理:9月,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评定:2月-5月,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6、公告:5月,发布文件,并通过媒体公告。五、有效期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或因特殊原因在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复核认定。对符合条件,予以复核认定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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