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同居期间女方购买的房产证上写了男方名字,分手后女方可以主张共同财

2022-01-21
由于房产证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即便你是出资人,原则上该房产依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同居期间你对房产的出资,是可以作为一般债权来向女方主张的。 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这种关系并不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很难参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多分割共同财产或是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因此女方和其他男人一起的照片对于你追索购房款出资并无实际意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