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逐步实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的无纸化运作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评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文件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编制的标准文本。招标文件在发售前应当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相关标准以及存在不公平条款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由招标人自行改正后重新备案。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均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人制定招标方案提出招标申请,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招标内容、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报名截止日期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招标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报名截止后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招标人认为报名人数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延长报名时间。(二)招标人研究编制招标文件,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向所有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备案一般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完成。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和中标人提交履约,高额工程可以实行保函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三)组织现场考察、召开标前会议;(四)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五)招标人主持开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参加;(六)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标、定标,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七)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八)投标人退还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其他事项。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1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1,382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