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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购销合同纠纷;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4.供用...
一般协商解决。主要是指发生纠纷的双方,在经过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之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和分歧。 2/8 协商解决的优点很明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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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坐牢。单纯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不存在犯罪问题,因此,也就不存在坐牢之说。如果经济纠纷中夹杂有其他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如合同诈骗等,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坐牢。《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经济纠纷案件属于民法范畴。经济法和民法的区别:①具体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以国家在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具有显著的服从性,属于公法范畴;民法则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平等性为基本特征,属于私法的范畴。②法律属性不同。经济法强调社会本位,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基本原则,着眼于维护全局的,长远的利益;而民法则突出个体权利的本位性,强调社会个体的权利,平等和自由,能够调动和保护个体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运用和体现市场竞争机制。③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以强制规范为主,对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财产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制裁形式,具有惩罚性的民法更多采用任意规范,当事人可依法自由处分权利,对违法行为采用民事制裁形式,具有补偿性。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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