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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各种方式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后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能构成诽谤罪。情节较轻的不构成刑事...
这种情况是有损害名誉权的嫌疑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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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给你造成了恶劣影响,可以起诉侵权人,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依照这些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依法受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网络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网络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是在网站的主页、聊天室、网络公告牌上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散布、传播虚假的某种事实,或对某种事实随意评论,败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的行为。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空间随意发表言论,如果涉及他人隐私,无异于在公共场所揭人疮疤。在网上大放厥词,不但违背网络规范,而且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非正常行使批评、评论的权利,也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害。
1、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法律规定为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2、如果捏造或者夸大事实,侮辱诽谤当事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3、如果有人在未授权的前提下,把他人发过的短信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媒体上,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可以起诉,法律会判定“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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