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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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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行政司法程序运行的程序规则。
你提出的问题比较宽泛,这里简要给你梳理一下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的决定等。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不接受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接受行政强制措施的;不接受行政机关变更、暂停、撤销有关许可证、许可证的决定;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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