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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房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一般为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身保修。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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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具体保修期如下: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地基和主体出现质量问题,过了保修期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 房屋其他部位出现质量问题,过了保修期,由业主自行维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
购房者在收房验收时,有些房屋的质量问题还不能显现出来,而在入住以后一段时间才发生问题,这时我们要清楚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期。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新房的保修期从何时起算?许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显然不够准确。房屋的保修期不像一般商品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房子保修在很多购房者眼里是天经地义的事,买袋食品还有保质期呢,更何况是房子。保修期该从何时算,很多人会想当然地认为,当然是从房子交到自己手里算。至于具体期限是多少,又有几人知?一旦房子真出了问题,除了找开发商,就只有干着急了。刘某半年前刚搬进新居,就发现墙壁渗水,原以为是预埋的水管爆裂。于是刘某找开发商维修,但开发商却告诉他,由于他买的是尾货,楼盘竣工已有两年,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他们不再负责。刘某十分气愤,自己才住了不到半年,怎么就过了保修期?那么,房屋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期限又该如何计算呢?一旦出了问题该如何处理?
一、房屋保修期是多久(一)开发商承诺业主的保修期最低规定:《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的各部位的最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二)施工方承诺开发商的保修期规定: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的最低保修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二、如何计算房屋保修期房屋保修期的规定很复杂。举例来说明,假设房屋于2002年1月1日竣工,而开发商于2003年1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使用,交付时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4年,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3年低于该存续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4年;如果开发商于2005年1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2年,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3年的最低保修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3年。买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期,但开发商不得要求缩短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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