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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每日凌2113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
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的处罚如下:1、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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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23条和第50条规定,营利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于1999年7月1日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此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该条例第21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第34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可见,你们学校和老师们要求学生们不要去那些娱乐场所,以及要求经营者采取措施不允许未成年学生进入,这是正确和合法的。鉴于经营者不予配合,你们应当及时向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由执法部门依法对此类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进行处罚。当然,你们也应当向学生家长反映,要求家长采取一定的措施,使社会、学校、家庭形成一个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的环境,而不至于使他们误入歧途。
法律上没有试营业之说,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对娱乐场所所涉嫌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和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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