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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五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认罪态度好且积极退赃的可根据具体情节从轻处罚。...
主犯投案自首退赃认罪态度好,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而不是判刑之后悔罪行为,一般不可以减刑。只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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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嫌疑人如果能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有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等立功表现,无前科的,受贿20万元以下的都可以免除处罚。按照《刑法》383条、386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受贿数额3.8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能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无前科的,有可能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主犯投案自首退赃认罪态度好,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而不是判刑之后悔罪行为,一般不可以减刑。只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因此减刑是发生在判刑之后,在判刑之前的行为不可以减刑。
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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