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居民身份证。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
程序如下: 1.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居民身份证。 2.审查。婚姻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程序如下: 1.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居民身份证。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1、结婚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