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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地,如果的话,这就要看你小爷和小奶奶分地的时候户口是不是在你们的户口上,如果是你小爷和小奶奶是在一个户口...
没有继承权。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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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继承土地的方式是如果该土地是承包地,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如果土地是建设用地,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则只能继承使用权。
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所以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土地经营权一般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它是一种用益物权。具体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依法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关于土地确权后子女无法继承的情况有什么,土地确权后,宅基地上房屋继承分三种情况: 一、当继承人本身户口是在本村,属于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而且本身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的条件,父母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二、如果继承人本身户口是在本村,是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然而自己已经拥有宅基地和房屋的,父母的房屋是无法继承的,在父母亡故的情况下父母的宅基地是要村集体或者政府被收回的,这里就涉及到宅基地被收回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有两种选择1、子女可以将房屋卖给符合条件的人,2子女如果不卖的话可以自己用,但是房屋不能进行翻新扩建等一系列建设性操作,待到房屋不能居住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三、如果继承人因为婚嫁等户口不在本村或者是户口已然迁入城镇的,不在是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的,父母的房屋也是无法继承的,但是可以参照第二条进行转卖或者再不进行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到无法居住为止。这就是确权之后,农村房屋继承时可能会碰到的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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