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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为树冠外缘以外五米的区域。...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制定的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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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监督。
绿化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对城市园林绿化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挖坑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堆放、焚烧物品,损坏绿篱、花坛,捕猎放牧;(二)在正常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兴建建(构)筑物,拴绳挂物,钉、划树木,刻扒树皮,攀折花木,滥采树籽;(三)损坏、盗窃绿化设施;(四)私设坟墓;(五)其他损害绿地、树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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