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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无证驾驶的具体处罚为:罚款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以及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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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无证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无证驾驶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的规定,在违法事实查清后,在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1、没有驾驶证的驾驶车辆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2、没有考试,不符合驾驶条件,非法取得驾驶证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暂扣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4、驾驶车辆超过准驾车型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5、持境外机动车、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6、根据相关规定,无证驾驶的处200元以上二千元一以下罚款,并且还处拘留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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