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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的财产在履行出资义务后,属于公司的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
公司财产属于法人财产,当然不是股东个人的。相反,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还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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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收到咨询。大概内容是员工朱应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要求,在某市开设了该公司的分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贸易、油卡充值等业务。分公司成立几年后,朱想以分公司的名义投资另一家不同行业的公司。这时候他问我分公司能不能通过投资成为股东。那么,分公司能不能成为股东呢?分公司是什么形式的公司分公司能否成为股东?这是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面临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股东的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而分支机构的性质决定了不能对相关事项承担责任,因此不能成为股东。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公司破产工资优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的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自有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破产,只需要以公司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混合在一起的,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偿还责任。《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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