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的广告法有如下十个亮点: 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现在广告法对一些内容准则规定的比较原则,面比较窄,这次更加丰富。比如完善了保健食品、...
关于拆迁补偿,新《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准生证新政策有什么变化 2016年1月5日,中央明确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这意味着生育二孩无需办理准生证。目前,江苏、湖北、山东、黑龙江等地,生育头胎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卫生计生部门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收养信息、户籍登记等多种途径,掌握公民的结婚、怀孕和生育信息,防止出现因取消一孩生育审批而出现的漏登、漏报现象。 一孩审批变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是指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备案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无需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 此外,原来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的群众再生育审批,现在可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即可。
《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居住证所有者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所有者提供以下基本公共服务:1、义务教育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除了上述基本公共服务福利外,持有居住证在居住地享受很多便利。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明书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换,领取居民身份证明书3、汽车登记4、申请汽车驾驶执照5、申请职业资格考试,申请职业资格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资料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性。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既符合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有其他国家民事诉讼法的类似制度可作比较。在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都有再审期间的例外规定。例如,德国、日本民事诉讼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未经合法代理的,即使已经超过了再审期间,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据这一再审事由申请再审。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中第200条的规定是对于哪些情节可以适用再审。可以说,《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他对于那些可以再审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9人已浏览
2,992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