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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实行日常检查、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向被查者收取。...
生产、使用列入本市包装物回收目录的包装物的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包装物负责回收。对属于再生资源的,按照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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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就是:包装的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说词过于溢美等。目前,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的现象日趋严重,不少包装已经背离了其应有的功能
本办法中的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初始包装的定义按照《GB/T4122.1-2008包装术语第1部分:基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地方技术规范。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地方技术规范。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行业联盟技术规范。鼓励将地方技术规范以及行业联盟技术规范上升为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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