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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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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职务犯罪判多少年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3、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受重伤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受到重罚。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的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是否独立构成犯罪,应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但不包括严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对过失造成严重伤害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严重结果犯罪的法定刑罚,故意造成严重伤害的,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故意伤害罪论处。造成重伤,造成死亡只是过失造成重伤,造成死亡,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造成重伤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仍然是故意重伤罪的范畴。所谓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是指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行为人因索要非法债务被拘留,拘留他人的,应以本法第239条绑架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况下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行为者非法拘禁有多个从重处罚的情况下,必须更大幅度地重处罚。例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留、殴打、侮辱情节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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