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后没有什么赔偿。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养老保险。按规定只能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不能全额退款。办理: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到社保局办理。 2、扶恤金。正式名称叫做:一次性抚恤金。根据社部发[2008]42号文,参照民发[2007]64号,按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病故的发给20个月。办理: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到劳动局、社保局办理。 3、住房公积金。按照本人帐户的金额,全额退回。办理: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并付上死亡证明、单位证明等,办理领取手续。
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的报销范畴。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因此不属于社保赔付范围、烫伤等应由本人自理。如果是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首先、、进口药社保是不报销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需要我们自费;站在社保的角度来看,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被歹徒袭击等应该由责任方来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对于自费药。其次。而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除以外均不属于社保报销范围。只是原来所缴保费,因自己不小心导致的摔伤,而因他人责任导致的意外比如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社会保障人员死后补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1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2,201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