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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证据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公证的效力,就是公证的效用,指公证证明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公证的效力又称为“证书的效力”。公证在法律效力上具有以下几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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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对遗嘱效力规则进行了修改,并规定在判定各分遗嘱之间的效力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因此,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与其他几种形式的遗嘱效力相同,并且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具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证据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公证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明,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不一致的,以公证证明为准。
公证有以下三种法律效力: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法定程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件,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2、强制执行效力是指赋予公证机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凭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公证的效力。3、法律行为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以公证的形式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时,公证就成为相应法律行为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必要条件。此外,如果根据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一些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必须经过公证,公证也成为其设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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