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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
伤残等级鉴定是等受伤者出院伤情稳定后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的,以下是做出一级伤残等级的鉴定的参考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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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 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 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 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 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大家提供的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以下是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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