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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使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不能按要求办理明细申报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限期补正和补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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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就是说公司负责代扣代缴您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且进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因此,通常情况下您自己是不必申报的。 2、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12万以上),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有上述情况的您就必须自己申报。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第一步:打开“个税管家”,点击“个税申报”,选择申报城市,使用个人地税账户登录(账户获取方法可查看登录页面的登陆指南)。第二步:添加未申报项目系统将自动识别当前申报年度在税务机关已申报的个税缴纳情况并核算出所得额、应纳税额,只需添加已申报项目中个税为零和未申报的其他项目所得额。第三步:添加减免抵扣项目如果有抵扣税额、减免税额项目,可添加。第四步:生成纳税申报表自动生成税务局要求的申报表,可以分享给单位人事,也可以发送至我的电脑打印成纸质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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