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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的选择,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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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3)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三)需公证的文书;(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2、审查。3、出具公证书。实际上,共有财产分配协议书的格式跟分割财产的主体是谁,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不管是姐妹之间分配共有财产的,或者说是夫妻之间分配共有财产的,最重要的是共有财产的分配方案都已经协商一致了,这种情况下再去写协议书就很简单了。延伸阅读: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关于老人遗产共同财产分配问题?一方同意离婚财产分配会进行吗?
(一)同居双方进行财产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同居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公证费一般为400元。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被受理。 3、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确认公证接谈笔录内容。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分别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同居财产公证办理完毕。 (二)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该财产的取得有过帮助,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在分割时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也就是说谁的作用大些,谁分到的份额就多些。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应为双方共同所有,分割时要平均分割;若是按照比例出钱购得的财产分割时按出钱比例分割。 3、同居后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各自当事人所有。 5、不能确定所有权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即分割时平均分割。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为共同享有,债务为共同承担债务。若债券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照份额享有和承担。 男女同居前的财产,只需所有人单方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单独进行共同财产公证,则该财产公证无效。而根据上文的阐述,同居双方能进行财产公证。此时需要区分办理公证的时间,有的情形个人单独可以办理,但有的情况则就必须要双方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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