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确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经消费者同意...
未经许可在网上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不但可以报警,也可直接向起诉进行维权。 《治安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经许可在网上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不但可以报警,也可直接向起诉进行维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首先明确一点,老师是为了你好,你讲的只是客观理由,如果放过你的话那么更多的学生会因此都带个手机,他们的手机上可能就带有上网打游戏的功能了,为了管理好你们,只能从严执法。其次这个处罚确实有点重了,回家一星期就耽误一星期的课程,你可以在承认错误的基础上和老师谈谈,要求降低处罚,这样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你是有权向教委投诉的,但是那样最终伤害最深的还是你们自己,所以请慎重!
1、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